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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研究生教育教学研讨会
2008年07月08日     (阅读次数:)

7月7日下午,法学院在会议室举行了“研究生教育教学研讨会”。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参加了研讨会,目的在于交流彼此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相互取长补短以期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研究生院蔡美花院长,廉哲满副院长,管理科冯阳科长共同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分两个阶段,由金河禄院长主持。 金河禄院长指出,以往的研究生教学由于教学模式与方法的局限,教学形式单一,导师之间缺乏沟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提高。通过召开教育教学研讨会,导师们对于其讲授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方法、学科发展方向等相关问题向其他导师作以介绍,可以交流并学习彼此的教学经验,进而促进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宪法与行政法学和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点各选出3名教师,以个人讲授的课程和教学经验为例,采用课件结合讲解的方式向与会教师作出相关介绍。姜海顺教授首先介绍了课堂讲授法、课堂讨论教学法、论文写作法、个别指导法以及社会调查法等五种教学方法;李宝奇教授指出研究生教学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与思维能力;金河禄教授以中韩研究生教学对比的方式,阐明了如何应对课程体系不断发展的现状。

第一阶段研讨结束之后,蔡美花院长进行了相应的总结。她认为,本次研讨会的举办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研究生教育水平需要不断提高,关键在于抓好课堂教学。对于研究生教学教育的目标必须认识清楚,高度重视;同时导师对于研究生课堂教学应当具有一整套自己的教学方法,特色鲜明,在没有规定模式的情况下,教师的责任心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在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同时,要不断思考,力求创新。廉哲满副院长也谈到研究生课堂教学是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对象,召开教学经验研讨会将有助于研究生教学体制的完善。

第二阶段讨论中,何云鹏副教授、尹太顺教授、吴东稿副教授相继发言,导师们就具体的教学方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交换意见,汲取了宝贵的教学经验。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交流研讨会使导师们对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认识更加清晰,对于教学方法的认识更加多元化,有力地推动了今后的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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