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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法的价值,演绎法的精神—法学院模拟法庭大赛圆满结束
2008年11月14日     (阅读次数:)

11月12日,法学院模拟法庭大赛最后一轮比赛如期亮相。至此,法学院模拟法庭大赛圆满结束。法学院副院长尹太顺老师和崔军勇老师、徐炳煊老师、王军有老师担任本轮比赛的评委。 08级2班的案例是“吴迪故意伤人案”:被告人吴迪由于长期受到被害人马涛的欺侮,终于忍无可忍,于某天下午放学后,对马涛头部进行击打,致其左眼失明,公诉人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吴迪。07级2班的“李美萱诉天达家俬广场侵犯消费者权益案”:原告李美萱发现其在天达家俬广场所购的全套家具实际上是一般的木质而非花梨木材质。在诉诸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遭到被告拒绝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两班参赛人员的精彩演出博得了观众的阵阵好评。评委老师对08级及07级的表现给予肯定,希望作为未来法律人的法律专业学生,不应该仅局限于模仿和表演,应更多灵活运用法律,锻炼临场的处事风格与办案能力。

经过为期三天的激烈角逐,最终06级2班荣获本次大赛第一名,07级2班和06级1班并列第二名。此外最佳审判长、最佳公诉人、最佳辩护人、最佳原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获得者也在民主评议与评委老师的打分下产生。

第三届模拟法庭大赛从参与人数、比赛效果等方面均在上两届基础上有所突破,参赛队伍规范的庭审程序,充满了极强的观赏性和教育性,对于全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增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深刻体会法律的正义与神圣、庄严与权威,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法学院这一特色活动将一如既往地以“求实与创新,突出特色”的模式发展下去。

法学院学工办

200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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