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加强学生与老师间的沟通交流,法学院于11月13日10点在人文楼2302教室举办了“物权行为理论”的讲座。金路伦老师是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法学院11级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主持人对金老师进行简单介绍后,讲座正式开始。金老师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内外物权行为研究现状。然后,金老师从物权行为的概念、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别、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物权行为的方式与内容、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以及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六个方面系统全面的向同学们讲解了物权行为理论。接着,金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逐一解答了学生们提出的问题。最后,此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此次讲座丰富了学生们的知识,开拓了学生们的视野。祝愿法学院的学子们在以后的学习中披荆斩棘,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