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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拜访实践导师
2011年03月24日     (阅读次数:)

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拜访实践导师

法律硕士研究生是我校第一届招生,为了更好的让各位同学在今后的学习中掌握知识,使理论与实践结合,法学院为每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分配了实践部门的导师。3月24日上午,在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主任玄松鹤老师的带领下,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分别到延边州人民法院、延吉市法院分别拜访了各自的实践导师。

此次拜访的第一站是延边州人民法院。州法院申万虎院长、民商庭庭长母龙钢以实践导师的身份热情的接待了同学们!两位老师亲切的询问了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上的问题,并交换了联系方式。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常与老师联系,经常到法院学习实践。同学们也向老师送去了鲜花以表尊敬,并表达了今后向各位老师学习实践知识的决心。拜访第二站是延吉市人民法院。市法院中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是蔡松男院长及“全国十佳法官”费云龙法官。两位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法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同时也非常希望同学们能多来单位学习,相互交流。同学们渴望知识的热情,也深深地感染了两位老师。最后,拜访在老师与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此次拜访让同学们与实践导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为我院法律硕士学位培养计划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开端。相信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们一定会珍惜机会,努力学习,早日成为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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