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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法学院举办司法考试经验交流会
2010年12月01日     (阅读次数:)

2010年12月1日晚6:00时在人文楼302教室为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和学生会的积极组织举办司法考试经验交流会。交流会由法学院学生会副主席08级吴美娜主持,由2010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07级岳金静等11名学生代表就司法考试经验同法学院08级、09级学生进行了交流。

国家司法考试是由国家组织的,对从事特定法律职业者进行资格选拨的一个大型考试,是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都必须通过的一项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9月进行。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吸收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改为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共四张试卷,每卷150分,分两天进行。考查内容为民商事法律制度、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及包括法理学、法制史等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可获全国通用的A类资格证书。

2010年我院又传来喜报,07级本科生一共1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再创佳绩。为了把这种良好的风气继续传递下去,组织了本次司法考试交流会,并邀请了通过司法考试的学长学姐们,让他们为学弟学妹们传授经验。此次交流会着重从真题复习、临考前的心态、考试的材料资源等几个问题入手。在交流会过程中,学长学姐们建议同学们戒骄戒躁,要有步骤有条理的为司法考试做准备,并建议同学们有侧重的复习,即“得民刑者得司考”,复习要有着重点。

本次交流会得到了院里师生的一致好评,交流会现场气氛融洽,08、09级同学受益匪浅,最后在各位学长学姐的祝愿下,交流会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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