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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委召开2009—2010年度“创先争优”表彰大会
2010年06月24日     (阅读次数:)

6月24日下午,共青团延边大学法学院委员会2009–2010年度“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在人文楼102隆重举行。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金河禄、副院长尹太顺、办公室主任金钟范、学生党支部书记蔡永浩、学工办主任崔峰、学院辅导员景明浩等出席了大会。会议由学工办主任崔峰主持。

会议在庄严的共青团团歌声中开始。会上,学工办主任崔峰宣读了《表彰决定》,决定授予08级1班团总支为 “五四红旗团支部”,06级1班黄莹等8名同学为“优秀团干部”, 06级1班刘青等16名同学为“优秀团员”。之后,学院团委对即将毕业的06级优秀学生进行了表彰,授予06级谭琴、王朝为“优秀毕业生”,授予06级叶茂青、车俊佳为“优秀学生干部”,授予06级周秀云、范宝华为“学习优异生”。与会领导为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品。

接下来,获奖代表2007级学生王萌在会上发言,她表示不会辜负老师和同学给予的厚望,将会再接再厉,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最后,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金河禄教授作了总结讲话。他在讲话中高度赞扬了院团委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对法学院学生提出了三点希望:第一,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把学习科学发展观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结合起来。第二,要不断在学习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第三,要在实践中发挥共青团的先进作用,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一代。

最后,大会在雄壮的校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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