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法学院2012级法律硕士专业两名学生在方勇男老师的带领下到延边州法院与实践导师姜健辉副院长举行了见面交流会。
在见面交流会中,姜健辉导师首先介绍了延边州法院的各项司法审判实践情况,并希望同学们能够经常到州法院参与各项实践工作,增加实践经验。同学们针对平时学习、科研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纷纷向导师请教。姜健辉导师认真倾听,并一一作答,他表示作为法律硕士,大家应当从入学开始就做好定位,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它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 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因此,大家一定要把司法实践放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简短却十分融洽的见面会结束后,同学们与姜健辉导师进行了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