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纪念建院十周年”之三十讲暨“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活动”系列讲座:“法治视野下的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为了纪念法学院建院十周年,也为了拓宽广大学生的学术视野,激发研究兴趣,2013年11月13日晚上,我院的吴东镐教授在科技楼815会议室对法学院的研究生做了“法学视野下的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也是学院开展的研究生学术月活动之一。
吴教授首先从“法治”概念的解读入手,提出“存在专门的立法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能够约束‘国家权力’”、“掌权者滥用权力受到惩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四个识别法治社会的要件,并以此作为衡量标尺,详细分析我们国家60多年的历史状况,讨论了能否定性为法治社会的问题。然后,基于当前的社会现状,从国家目标和社会基础的角度,分析出实现法治社会的积极要因,并通过对“执政党与法”、“官本位意识”、“司法权威”等要因的讨论,指出实现法治社会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最后,基于过往的经验与现有的改革线索,提出了今后三十年我国在实现法治国家目标上所采取的路径选择猜想。
讲座中,吴教授着重采用法社会学方法来分析各种历史资料和现实事件,给同学们展示了一种新的法学分析方法,使同学们了解到法学方法的实际运用过程。同时,本次讲座也使同学们深刻理解到我国实现法治的重要性与艰难的进程,对当前面临的各种学术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从而加强了问题意识,得到了学术上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