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上午,延边大学法学院李海燕老师,在人文楼217教室,为研究生进行了题为“公司争讼的裁判思维”的讲座。
李海燕老师指出,为了应对各种新兴的公司争讼案件,也为了更好的鼓励投资兴业的积极性,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争讼裁判思维的研究。第一个裁判思维,应该是“开门立案、凡诉必立”。第二裁判思维就是慎思明辨、求索规则。第三个裁判思维是析案以理、胜败皆明。第四个一理念是尊重自治,鼓励创新。最后,李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对公司纠纷中的几个难点问题,取得了很好的反映。
延边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ydfxyjs@ybu.edu.cn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编:133002 Tel:0433--2732202 Fax:0433--273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