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年。“六五”普法实施三年以来,法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和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延边建设的决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类活动,积极组织全院师生投身于普法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鉴于此延边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延边大学法学院“‘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办公室”的称号,并颁发了奖牌。法学院用自己的专业特色,实现了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也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多年来,法学院始终把法学教育和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领导充分重视,师生积极参与。在荣誉面前,法学院全体师生一定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勤奋工作,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
“六五”普法: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