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17:30-19:00,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庾成日院长应法学院邀请,与州法院朴仁杰、王长敏两位庭长一同在综合楼模拟法庭教室指导了同学们开展的“法学社庭审系列活动之洞穴奇案”公演彩排。
“法学社庭审系列活动”是由延边大学研究生法学社发起,由延边大学研究生会主办、法学院模拟法庭协会、法学院研究生学生会、法学院本科生学生会协办的学术活动。本次开庭审理的“洞穴奇案”是以美国法理学大家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为模型,在尹茂国书记的具体指导下,由法学社学术部设计、表演部组织演绎的一个虚拟在国内发生的案件。本次庭审先后经历了法制剧放映、出庭、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流程,彩排活动以法庭宣判为结束。
庾成日院长对庭审做出了点评,针对“绝境下杀人”及“生命的价值”与法学社的同学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赞赏了同学们精心的准备和追求公平与正义的法哲学精神。朴仁杰、王长敏两位庭长也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玄松鹤主任对庭审细节提出了增加破案经过叙述、量刑意见、分开讯问被告人、多角度辩护行为正当性等改进意见。最后,尹茂国书记为同学们做了总结性讲话,直接指明了本次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下次庭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并代表学院向延边州中级法院的几位实践导师表示衷心感谢。
法学院实践导师指导我校模拟法庭,为我校法律专业的仿真实践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给予法学院的同学很多指导和关怀,促进了我校与延边州各级法院、检察院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