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法学院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日成综合大学法律大学合作意向书签订仪式在主楼4楼会议室举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日成综合大学对外事业部部长李英姬、法律大学教授康正男、金明玉,延边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北京新弘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春日,延边大学外事处副处长金银松,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宝奇、书记尹茂国、副院长吴东镐以及相关老师参加了签字仪式。法学院副院长蔡永浩主持了签字仪式。
会上,尹茂国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延边大学法学院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日成综合大学法律大学关于学术交流与共同研究的意向书》,法学院院长李宝奇与金日成综合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康正男代表双方在意向书上签字。
根据意向书,双方在共同关心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专家代表团、学者间的互访,学生培养工作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并拟在今年内在平壤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李英姬与李宝奇先后讲话,为推进双方的实质性合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并要求争取在明年图们江论坛时提交第一份合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