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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法学院与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2015年04月01日     (阅读次数:)

3月26日,延边大学法学院与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仪式在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举行。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宝奇、书记尹茂国、副院长吴东镐、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徐炳煊、模拟法庭实训中心主任方勇男、办公室主任朴海星、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刘光钟、副局长南范寿、副局长张文天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刘光种和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宝奇教授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书》。根据协议,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为延边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为法学院学生搭建实习实践平台。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在执法研究、实践教学等方面紧密合作。双方表示,将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高校、执法部门优势与活力,全力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精神,积极创新、主动工作,把合作共建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签字仪式结束后,进行了“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

州食药监局机关干部代表与延边大学法学院班子成员座谈

双方代表交换协议书

双方代表为延边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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