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延边大学法学院与珲春市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签字揭牌仪式在珲春法院隆重举行。延边大学党委副书记、法学院院长李宝奇教授与珲春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丽萍同志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为教育实践基地揭牌。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延边大学有关领导和珲春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毕业于延边大学的在职法官干警,仪式由珲春市法院副院长金弘楠主持。
此次签订的协议内容合作领域广泛、合作形式多样。双方约定通过法学研究,学术研讨,合作课题开展专家指导、学生现场实习、法官以案讲法等方式进行合作,多层次开展疑难案件听证和法学与审判实践的交流研讨。延边大学法学院通过在珲春法院设立“实践基地”,不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在校生到法院进行教学学习,珲春法院也将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为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延边大学法学院的邀请指派人员指导学生开设模拟法庭,参加学科竞赛评审等活动。珲春法院干警也将有机会到延边大学法学院参加在职教育培训,提高审判业务水平。
李宝奇副书记在仪式上发表讲话,表示与珲春法院合作共建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探索,在今后将与珲春法院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好院校共建平台,并希望未来在学生实习、法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珲春法院更大的支持。
刘丽萍院长在讲话中提到,珲春法院要以“院校共建活动”为纽带,与延边大学加强联系,加强协作。在交流合作中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交流合作,认真履行双方达成的共建协议,为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深度交流合作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