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延世大学第一次进行法学讲授是从1925年开始的。当时由兪億兼, 高秉國, 鄭光鉉等法学先驱学者们为了培养出能够为民族和国家的独立作出贡献的人才开设了法学课程。而第一次在校内设立法学专业是在1950年5月25日,在延世大学的文科大学里创设了法律系。当年6月1日开始招收了第一批50名学生。1954年由教务委员会决定把法律系和政治外交系合并为政法大学。1974年12月受到延世大学在美财团人-美国基督教高等教育财团的财政支持,设立了“法律救助咨询所”。1970年中期开始为了能更有效更合理地实施法学教育,设立了机构改编委员会,开始研究改革方案。而1980年12月确立了法科大学改革方案,法律系正式独立成为法科大学。
延世大学法科大学为了适应21世纪的世界化和信息化潮流,通过强化专业教育,教育设施的尖端化和国际交流的活性化等方式,不断推进大学的发展。例如,在校生可以通过学生互换交流窗口,到世界各国的名牌大学修学。而且大学院的学生可以通过与美国共同举办的LL.M课程,可同时取得本大学院的法学硕士和美国LL.M学位,学校还为学生提供可以取得美国律师资格证书的机会。
延世大学的法科大学具有优秀的教师队伍。由享誉韩国的代表学者和在美、德、法、英、中等国家有过丰富的研究经验的学者构成。现有47名教授和4名名誉教授。而这些学者在近5年当中,每年平均为社会培养出100名以上的司法考试合格者。而且不仅培养出了司法部大法院长、国务总理、长官等高层人员,还向社会输出了银行行长、企业会长、社长等人才,其中有200余名毕业生已经成为法学教授,活跃在法学研究领域。
延世大学的法科大学为了促进国际性的学术交流,在1996年和美国Wisconsin大学东亚法中心、日本中央大学法科大学、德国München大学的Max Planck 研究所,在1999年12月和日本北海道法科大学签订了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在1995年3月到5月,曾为蒙古共和国大法官和高等法院法官讲授了自由主义法理论的教育,从而为韩-蒙交流纽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2002年9月还同美国American大学共同开设了LL.M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