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下午3:30分,作为法学院教育思想大讨论系列活动之一,民法教研室主任方勇男老师在科技楼815会议室为法学院全体教师作了一场题为“中国法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转型”的专题讲座。
方勇男老师首先介绍了两大法系的教育模式及我国60多年的法学教育历史,强调了我国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与两大法系的教育模式共同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同时提出了在职法硕的培养机制,已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重新定位法科研究生培养目标、转变法科研究生培养模式、调整和优化法科研究生培养结构,把法科研究生培养从以学术型为主转变为以应用型为主,既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又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中国法科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法学硕士为中心转向以法律硕士为中心,不仅是法治社会建设对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初步形成的应有特征。
李宝奇院长最后表示,法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转型,是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希望全院教师在教学中进一步注重实践型、复合型法律硕士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