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及普及征信工作,现对有国开行助学贷款项目的学生开展如下工作。
一、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1.毕业确认对象为预计2024年毕业,且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项目的本专科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2.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须及时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相关工作,以便在读书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3.请各学院使用数字口令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为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并打印《毕业学生列表》及《毕业确认表》,要求学生在《毕业确认表》上签字捺印确认。《毕业确认表》按照导出的《毕业生列表》顺序排序后上报。《毕业确认表》要求一式两份,一份报送至资助科归档,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见附件1)。
二、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工作
(一)政策说明
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高校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后的还款日为2025年的同月同日。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如果借款学生因成功申请了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即“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偿还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需于延期偿还日偿还,相应新增利息也需由借款学生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
(二)申请流程
借款学生需于2024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偿还日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对多笔贷款提出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的,借款学生需在不晚于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2024年偿还日中的最早偿还日期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一并提出申请。线上申请渠道现已开放,借款学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后,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即日生效。本金延期偿还申请不可撤销,但借款学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学生,仍按照《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正常还款,超出免息范围的其他应还本息继续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三、助学贷款利息减免政策宣传
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具体是指2024年计息周期(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内的新增应收自付利息(含新增应收罚息)。助学贷款业务系统不再向借款学生展示免息范围内的应收利息。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指导毕业生离校前,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毕业信息确认、关键信息变更及支付宝实名认证等工作。告知学生须记好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的习惯。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化,变更联系方式、联系人,要及时登录系统修改有关信息(见附件1)。
2.请各学院对所有贷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加大政策宣介和征信知识力度,将征信知识宣传至每一名贷款学生,确保贷款学生知晓政策,避免贷款学生因政策理解不到位而出现未及时申请本金延期、未按时还款的情况(参考附件2);务必向学生传达好《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贷款发生逾期影响个人征信。因个人原因未完成以上工作的,将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连带责任及后果(见附件3)。
五、材料报送
1.有贷款项目毕业生毕业确认:于5月20日前报送《毕业确认表》纸质版(签字捺印)及《2024年贷款毕业生关键信息变更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2.“诚信”教育活动:于4月19日前报送图文结合式总结报告(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等内容)及2024年“诚信”教育活动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报送至资助科(成教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18535426@qq.com。
六、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附件:
1.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及学院负责人操作流程
2.诚信知识进校园
3.提前还款须知
4.2024年贷款毕业生关键信息变更汇总表
5.2024年“诚信”教育活动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