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和《吉林省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吉教高〔2021〕16号)《关于印发延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大校发〔2024〕111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各项工作,促进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培育具有学院特色的大学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以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建立健全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深化“三全育人”“五育并举”育人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条件保障建设,为全面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和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培育大学质量文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夯实“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和“五育并举”育人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学院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形成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将新一轮审核评估深度融入各部门岗位职责、融入日常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健全持续改进长效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三)加强顶层设计。系统分析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核心要素,对标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整体推进,落实主体责任,以评估理念引领建设,以评估举措落实各项工作,以评估标准检验成效,推动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方法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挖掘本科教育教学状态数据,保障各类数据的深度、广度、有效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定性定量结合、示范案例引领等方式,保障各项评估工作的时效性;采取任务清单制、定期例会制、工作通报制、台账报送制等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评估工作全面开展,无遗漏死角,确保工作质量。
四、工作进程及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月25日—30日)
1.工作目标:在全院范围内系统学习领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学院统筹、部门协同、专业主体、全员参与”的评建工作氛围。
2.工作安排: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职责;召开审核评估动员大会,完成工作部署;组织学习评估方案及相关文件,形成评估氛围,树立质量意识。
(二) 自评自建阶段(2024年9月—2024年 12月)
1.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和审核重点,系统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及特色,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并持续改进,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达到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和评估标准。
2.工作安排
1)审核评估宣传培训 (2024年 9月1日开始 持续开展)
学院根据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在学院网站开设新一轮审核评估专栏,进行评估宣传报道,推出学院风采展示、典型案例等系列推送,开展学生宣传教育和教师宣传培训工作。
教学质量建设(2024年 9月1日-10月30日)
组织学院督导组和各教研室以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开展听课看课、教学观摩和教学检查等活动,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完善学院教学督导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与整改。
3)教学档案建设(2024年 9月1日-12月30日)
修订完善学院教学管理文件,对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论文、教学档案等内容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完成学院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
4)撰写自评报告(2024年10月1日-11月30日)
按照指标体系要求,撰写学院自评报告,提交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目录,提供学院教育教学典型案例。
5)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撰写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按照学校通知要求)
五、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人员名单

(二)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总体工作;
2.审定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重要文件、阶段任务以及《自评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整改工作方案》《评估整改报告》等;
3.对审核评估各阶段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批评、问责;
4.审议、指导、决策审核评估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学院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
根据审核评估指标、审核重点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学院评建办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小组和各组成员及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报告写作组
成 员: 康贞花 庄 宇 金光虎 李鲜花 景明浩 金京梅 韩海燕 全玉善
工作内容:负责撰写自评报告。
2.宣传工作组
成 员:郑仁顺 全玉善 金雄男
工作内容:负责学院宣传工作,营造迎评工作氛围。
3.教学质量监控组
成 员:尹茂国 李海燕 庄 宇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常态化的巡查和监督,确保教学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4.数据材料组
成 员:韩海燕 边会格
工作内容:准备评估备查材料,建立教学档案。
5.学生工作组
成 员:李成杰 朴成敏
工作内容:组织宣传评估的重要性,组织协调学生活动等。
6.后勤保障组
成 员:全玉善 金雄男
工作内容:与学校其他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国家对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全面检验,其结果对学校和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学院全体师生员工须充分认识审核评估的重要性,切实树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确保本次审核评估工作取得成功。
(二)服从大局、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在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在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严格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全院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既要保证日常教学工作、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又要保证在评估建设上的精力投入,确保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突出优势。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点在于建设,学院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要素逐一检查,及早发现薄弱环节,及早提出建设规划,及时落实建设方案,在评建工作中进一步凝练学院办学特色与优势,以“评建改”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四)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分工,严格执行本方案进度安排,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实实在在总结成绩,切切实实查找问题,认认真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在评建工作中出现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程序不当或推诿扯皮、懈怠拖延等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责任。
延边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