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和《吉林省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吉教高〔2021〕16号)《关于印发延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大校发〔2024〕111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各项工作,促进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培育具有学院特色的大学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以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建立健全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深化“三全育人”“五育并举”育人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条件保障建设,为全面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和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培育大学质量文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夯实“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和“五育并举”育人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学院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形成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将新一轮审核评估深度融入各部门岗位职责、融入日常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健全持续改进长效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三)加强顶层设计。系统分析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核心要素,对标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整体推进,落实主体责任,以评估理念引领建设,以评估举措落实各项工作,以评估标准检验成效,推动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方法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挖掘本科教育教学状态数据,保障各类数据的深度、广度、有效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定性定量结合、示范案例引领等方式,保障各项评估工作的时效性;采取任务清单制、定期例会制、工作通报制、台账报送制等工作机制,保障各项评估工作全面开展,无遗漏死角,确保工作质量。
四、工作进程及工作安排
(一)暑期自评自建阶段(7月2日—8月15日)
1.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和审核重点,系统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及特色,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并持续改进,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达到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和评估标准。
2.工作安排
1)评估范围内课程考核材料、毕业论文(设计)教师自查、学院检查、教师整改(7月2日-7月25日)
自查材料范围:近三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评估范围内的各类教学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考核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及过程性材料等。
时间节点:
7月2日 -7月11日:教师自查。
7月14日-7月18日:学院检查。
7月21日-7月25日:教师整改完毕。
2)教师新学期课堂教学准备(7月2日-8月8日)
准备内容:教师按照学校课堂教学规范要求,充分做好备课工作,准备好并提交完整、规范的教学材料。具体包括:教材(讲义)、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件、教案等。
时间节点:
7月2日-7月25日:提交教学材料。
7月28日-8月1日:学院检查。
8月4日 -8月8日:教师整改完毕。
3)持续推进“一院一品”品牌建设(7月2日-8月15日)
聚焦本科教育教学等方面,以彰显学院特色为要旨、以展现做法经验为重点,对已有的“一院一品”报告进行进一步凝练,形成更加清晰、更具内涵、更富成效的品牌项目。
4)教风学风建设工作(7月2日-8月15日)
教风建设:开展教风建设工作与迎评知识学习,全面排查全体在职教师的政治表现、师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新学期教学任务准备情况,确保开学后在职教师全员在岗、在位、在状态。
学风建设:开展学风建设工作与迎评动员,明确告知学生本次审核评估具体时间、评估内容及其重要性以及对学生课堂表现的具体要求。加强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宣讲,严禁迟到、早退、旷课;严禁上课睡觉、玩手机、吃零食等与学习无关行为;提倡认真听讲、积极互动、勤做笔记。
5)学院教师、学生访谈培训(7月2日-8月15日)
培训组织:教师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培训;学生(含毕业生)以线上培训为主,确保全员覆盖。
培训要求:培训内容需紧扣学院特色与评估要点,强化应答技巧与模拟演练,确保实效。
6)学院网站内容更新(7月2日-8月15日)
全面检查并更新学院网站所有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时效性强。在显著位置展示学院迎接审核评估的工作动态,重点更新近三年的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成效、教育教学改革举措等。
7)学院教学场所设施保障(7月2日-8月15日)
教室:全面检查学院自主管理的各类教室、教学设备的运行状态,重点检查教室桌椅、黑板、多媒体设备、灯光、音响设备和其他相关教学设备是否完好。
实践教学基地:梳理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清单,核查基地运行状态、合作协议有效性、教学条件保障能力。与实践教学基地保持沟通,确保新学期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8)评估范围内教学档案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7月2日-8月15日)
材料范围:规范整理并归档近三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评估范围内的各类教学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开课计划及课程表、课程考核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及过程性材料、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材料(包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日常教学检查情况、听评课情况、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以及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管理文档材料等。
(二) 迎评阶段(2025年8月25日—10月20日)
1.工作目标:查找问题,补足短板,打磨完善。
2.工作安排
1)开学后迎评工作安排(8月25日-8月29日)
学校统筹开展线上评估模拟演练。
2)学院统一听课,查找问题、进行整改(8月25日-9月12日)
听课范围:2025-2026-1学期开课全部课程。
3)持续开展学校部署的其他迎评工作(8月25日-9月12日)
五、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调整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人员名单
组长: 吴东镐 院长
副组长:赵 光 院党委副书记
康贞花 副院长
景明浩 副院长
成员: 李海燕 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
尹茂国 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
庄 宇 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金光虎 刑法教研室主任
李鲜花 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金京梅 实训中心主任
韩海燕 教科办主任
全玉善 学工办主任
李成杰 院团委书记
(二)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总体工作;
2.审定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重要文件、阶段任务等;
3.对审核评估各阶段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批评、问责;
4.审议、指导、决策审核评估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学院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
根据审核评估指标、审核重点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学院评建办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小组和各组成员及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材料写作组
成 员: 景明浩 庄 宇 金光虎 李鲜花 金京梅
韩海燕 全玉善 李成杰
工作内容:负责撰写审核评估相关材料。
2.宣传工作组
成 员:赵 光 全玉善 韩昌善 朴成敏
工作内容:负责学院宣传工作,营造迎评工作氛围。负责教师学风建设工作。
3.教学材料检查组
成 员:李海燕 景明浩 金光虎 庄 宇 李鲜花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审核评估学院归档材料检查。
4.教学质量监控组
成 员:尹茂国 李海燕 景明浩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常态化的巡查和监督,确保教学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5.数据材料组
成 员:韩海燕 边会格
工作内容:准备评估备查材料,建立教学档案。
6.学生工作组
成 员:全玉善 李成杰
工作内容:组织宣传评估的重要性,组织学风建设,组织协调学生访谈活动等。
7.后勤保障组
成 员:全玉善 待 定
工作内容:与学校其他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国家对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全面检验,其结果对学校和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学院全体师生员工须充分认识审核评估的重要性,切实树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确保本次审核评估工作取得成功。
(二)服从大局、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在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在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严格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全院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既要保证日常教学工作、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又要保证在评估建设上的精力投入,确保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突出优势。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点在于建设,学院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要素逐一检查,及早发现薄弱环节,及早提出建设规划,及时落实建设方案,在评建工作中进一步凝练学院办学特色与优势,以“评建改”推动学院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四)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分工,严格执行本方案进度安排,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实实在在总结成绩,切切实实查找问题,认认真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在评建工作中出现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程序不当或推诿扯皮、懈怠拖延等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责任。
延边大学法学院
2025年7月3日